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、《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我厅考核合格,批准徐建敏等24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生产、经营企业的种子质量检验人员,核发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》;邓景等1名同志增加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类别,变更其《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》中有关类别的内容。 特此公告 附:江西省农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(第四批)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